标的名称: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兴隆宫镇兴隆宫村村内道路及排水改扩建工程(二期)项目招标
所在地区: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
项目实施地点:兴隆宫镇兴隆宫村
最高限价:******.00元
招标内容:村内道路及排水改扩建工程(二期)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元,资金比例100%
计划工期:1095天
项目概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其他情况:工期三年,每年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完成当年工程任务后支付30%,年底支付30%,剩余40%第二年年底支付)第四年年底支付到工程结算金额的97%,剩余3%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
交易保证金金额:250000.00元
受让方缴纳风险保障金:0.00元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3个工作日
资质要求:
其他条件: 项目,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03 至2025-04-10 上午9:00至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到文安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开户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声明。持以上资料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报名和领取采购文件。以上内容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持以上资料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报名和领取采购文件。以上内容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 注:上述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交易机构名称:文安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高森
联 系 电 话******003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