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全域路灯新建及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 嘉鱼县全域路灯新建及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YZX-202504SZ-505001
本项目 嘉鱼县全域路灯新建及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企业投资备案证(2502-421221-04-01-348779)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本项目 嘉鱼县全域路灯新建及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嘉鱼县 ;建设规模: 陆八舒线(东吴大道)新建路灯约793套 。
2.2招标范围: 嘉鱼县全域路灯新建及改造项目(一期)招标,具体范围为:陆八舒线(东吴大道)新建路灯约793套 。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25日 合同估算价:1213.64万元。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主体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成员)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1.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资质:①施工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3.1.3业绩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总投资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或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业绩要求:①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或市政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判定业绩有效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②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市政工程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若设计合同不能证明其投资额的则还需提供招标公告或前期批复文件等资料,判定业绩有效的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注:①投标人需对以上所有内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②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本条要求。3.1.5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考察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事务所******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1.6人员资格: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要求:①取得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②担任过投资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③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提供相关证件、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承诺书)。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①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拟派施工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①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无在建承诺书)。 。
3.2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联合体成员自由组合,联合体牵头人应由各成员自由商定,项目经理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等,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
3.4其它:_ / _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8082/suite/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5年04月26日 至 2025年04月30日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8082/suite/login,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5月16日09时0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
地 址: 嘉鱼县鱼岳镇发展大道145号 |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42号中南国际城B座1单元14层12室 |
邮 编: / | 邮 编: / |
联 系 人: 蔡洋 | 联 系 人: 张梦洁 |
电 话: ******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 网 址: / |
******银行: / | ******银行: / |
账 号: / | 账 号: / |
2025 年 04 月 25 日
招标公告附录(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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