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采购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集中采购机构执业行为,提高集中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定期开展对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的通知》(鄂财函〔2017〕360号)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2024年度政府集中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考核内容
(一)政府采购中心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采购内容、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包括集中采购目录或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是否按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采购程序是否合法合规等。
(三)政府采购中心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岗位工作纪律要求,工作岗位设置是否合理,管理及操作环节是否权责明确,是否建立内部监督制约体系,以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政府采购中心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包括是否遵守有关法律、规章制度,是否开展内部培训和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等。
(五)基础工作情况。包括日常基础工作和业务基础工作。日常基础工作主要是,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是否规范有序,归档资料是否齐全、及时。业务基础工作主要是,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告等信息公开情况;组织采购人签订合同和采购项目验收情况;质疑答复情况;有关报表数据情况等。
(六)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情况。包括实际采购价格是否低于市场同期平均价格等。
(七)政府采购中心的服务质量情况。包括是否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组织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是否及时组织采购人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对政府采购中心服务态度和质量的满意度,是否公平公正对待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等。
(八)政府采购电子化执行情况。包括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推进情况(网上商城供应商入驻流程及管理)、电子化采购平台系统运行情况、数据汇聚平台项目执行情况等。
******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等。
二、监督考核步骤及时间
(一)自******财政局。
******财政局对县政府采购中心提交的自查报告和抽取的采购项目资料进行书面审查。
(三)******财政局根据监督考核内容和采购项目书面审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四)考核报告阶段(5月26日至6月10日)。县财政局根据书面审查和现场考核形成监督考核报告,并将报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
三、监督考核方式及要求
(一)监督考核采取自查与核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县政府采购中心应于4月20日前将《20******财政局,并做好监督考核所需文件、数据报表及有关材料的整理,以备现场检查考核。
******财政局采购办工作人员组成,联系电话:0715-******,考核人员要加强廉洁自律,严格执行检查规程和规定,服从工作安排,加强协作配合,保证监督考核质效。
附件1:2024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
附件2:2024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情况统计表
附件3:2024年度集中采购机构履职情况考核评价指标表
????????????????????????????????******财政局
?????????????????????????????????????????????????????????????????????????????2025年3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