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公共管廊(三期)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jkfq2025-1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盐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公共管廊(三期)项目已由******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503-330424-04-01-695421)批准同意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海盐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内。
2.2建设规模:拟新建化工园区配套公共管廊,总长度约1421米。
2.3项目估算总投资:3000万元。
2.4设计周期:设计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招标范围:海盐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公共管廊(三期)项目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概算调整)、施工图自审和施工图审查后调整,配合工程施工和验收期间的服务等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1日9时00分至2025年4月22日14时00分,请各投标人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街道智汇湾******服务中心二楼一号开标室(开发区大楼西侧花园路188号)。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col/col******66/index.html、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海港大道1816号
邮 编:314305
联系人:方工
电 话:0573-******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长潭路183号文庭苑1号楼
邮 编:314300
联系人:黄侃赟
电 话:0573-******
2025年4月11日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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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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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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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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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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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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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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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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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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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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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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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提供加盖注册动力工程师执业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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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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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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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 “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网页截图(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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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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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被限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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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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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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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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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投标人同时具有压力容器设计和压力管道设计资质。(提供复印件)
②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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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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